财务处工作职责 一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法规及方针政策,负责事业经费、创收经费的管理使用;建立、完善会计核算体系;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;对学校财务运行等重要信息及时向主管领导请示汇报。 二、参与学校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,拟定预、决算方案;监督检查学校各处室、投资企业财务活动和资金收支情况;做好预算的上报下达,及时搞好各项预算的调整和综合平衡工作。 三、负责会计核算等业务工作;编报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;及时办理债权、债务的清算。 四、负责与金融、财税、工商、保险、公积金、审计等业务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,为学校的经济活动和职工利益创造良好的业务环境。 五、做好货币资金的管理、财务收支审核,严格控制和压缩各项支出,监督学校的增收节支工作。 六、负责职工工资和各种津、补贴的计发,做好各类社会保险、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税金的计提、缴纳工作。 七、服从总局经济司、财审中心等上级部门的业务领导。加强业务建设,提高财务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。 八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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